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专项整治农村建房八不准!

近日,国家出台数项举措综合治理贫困地区违规采用林地、违规修路的举措,如:天然资源部、农业贫困地区部联合发布《有关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八不许的通告》和《有关保证贫困地区居民农地规划科学合理工业用地的通告》。北京京康辩护律师房产公司主任、西北政法学院抵押权与农地研究所亚太区所长史兰州辩护律师帮您阐释文件的内容:

所谓八不许:

一、不许挤占永久性耕地修路。

二、不许侵占多占林地修路。

三、不许买卖、确权林地违规修路。

四、不许在承揽林地上违规修路。

五、不许名目违规挤占林地修路。

六、不许违反两户一宅规定挤占林地修路。

七、不许违法转卖挤占林地建的写字楼。

八、不许违规审核挤占林地修路。

史辩护律师指出,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难题耗时较长,范围广量多,难题突出。既主要包括写字楼类写字楼,也主要包括公共管理服务以及电业、物流配送、供地等产业类写字楼。违规类型主要有违法占地约、违法收地、违法转让农地,也有违法转卖写字楼。

已经拥有集体农地的贫困户,严禁再挤占农地修路。贫困地区居民收买、承租、赠送给写字楼以后,再提出申请集体农地的,未予批准。没有集体农地但符合当地集体农地分配条件的贫困户,须要修路的,必须按照程序提出集体农地和修路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采用集体农地来修路。在审核中一般而言优先选择采用村中空闲地、未利工业用地,尽量避免占和不占林地。

当然,史辩护律师指出对于贫困户科学合理的修路工业用地市场需求,也要保证妥当!其中,《通告》强调,贫困地区居民农地规划要优先选择借助村中空闲地,尽量避免占林地。另行挤占林地的,通过储备补足林地指标、实施农地综合治理补足林地等多种途径统一全面落实草畜均衡。不须要由贫困户承担林地草畜均衡义务,各省市也严禁向贫困户个人缴交林地开垦费。镇域范围确实无法全面落实草畜均衡的,可原则上在主城区或计划单列市范围内全面落实。另外,要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不提倡在城市和集乡市中心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贫困户集中定居区,严禁强制性贫困户迁址和下楼定居。

各省市相关政府机构结合邻近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细则,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监督检查,二要保证贫困地区居民农地规划科学合理工业用地市场需求,严格保护贫困户集体农地权益,才能从根源上解决违规乱占林地建居民写字楼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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