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经济损失170万,济南鲁商金茂公馆3·9高坠事故查明

烟台讯今日(6月30日),本报从烟台市潍坊市应急局获悉,3·9广州市梅村工程建设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子公司一般远处掉落交通事故报告已于近日公布。据悉,2022年3月9日15时10分以内,广州市梅村工程建设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子公司在聚润金科香山B1楼盘工程项目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工作台操作过程中发生一起远处掉落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间接损失170万多元。

报告显示,交通事故工程项目的工程建设基层单位为烟台鲁茂置业股份有限子公司,紫苞人:周洪某。玻璃幕墙施工基层单位为广州市梅村工程建设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子公司,紫苞人:李耿坚某(李耿坚某常年居住国外,子公司实际工作由酋龙某负责管理)。建筑工程基层单位为烟台建校工程建筑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子公司,紫苞人:毕京某。

沈俊,2022年3月9日上午13时,广州梅村子公司陈华某、谢士某和杜玉某在聚润B-1楼盘18号楼展开玻璃幕墙加装施工工作台。谢士某负责管理在发射塔绑石料,陈华某和杜玉某站在三层墙面钢架上利用电动葫芦桩基玻璃幕墙石料,并展开加装。杜玉某为了站在三层钢架桩基石料方便快捷,就间接拆毁第三层钢架边线的安全可靠栅栏。上午14点50分以内,杜玉某中止自身安全可靠绳后,在从电动葫芦桩基中间边线向南侧搬运石料操作过程中,间接从三层钢架边线掉落至发射塔。谢士某注意到杜玉某掉落后,立即呼喊正展开石料切割的陈华某,两人对杜玉某展开了简单救治,谢士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救护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判定杜玉某已无生命体征。

调查小组认定,交通事故的宗乡卡为杜玉某安全可靠防范意识淡漠,为图施工工作台方便快捷,冒险拆毁安全可靠栅栏,并且施工工作台操作过程中私自中止安全可靠绳,导致身体缺少安全可靠保护后间接从三层钢架上摔落至发射塔。

交通事故的宗乡卡包括:广州梅村子公司未全面落实安全可靠制造主体责任;烟台建校子公司履行职责建筑工程职能不妥当。

最终,调查小组提议对广州梅村子公司负责管理人酋龙某判处上一年总收入百分之五十(7.2多万元)的罚金。

广州梅村子公司在展开施工工作台操作过程中,未原则上对工程工地相关人员展开安全可靠制造基础教育和专业培训(全体人员专业培训);未原则上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制造安全可靠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处理并消除交通隐患;未原则上向施工工作台相关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标准规范的劳动护具、并监督、基础教育从业相关人员按照采用规则佩戴、采用,对交通事故发生不闻不问,提议判处70多万元罚金处罚。

烟台建校子公司履行职责建筑工程职能不妥当,提议对其判处2多万元罚金的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周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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