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注册需提供身份证明与行驶证明

该措施旨在强化网约车行业管理控制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申请注册时,需提供身份证明与行驶证明。此外,驾驶员需要接受全国或地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且驾驶员须为本人持有有效的驾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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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司机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同时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行业自律规范,并且需要通过网络平台认可的线下服务机构进行服务质量审核和技能培训,方可从事网约车行业的服务工作。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网约车行业管理相关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此次新规定的发布是为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管理,从源头上规范网约车人员的身份,保证出行安全,可谓是一项刻不容缓的举措。而网约车平台也应当注重业务的稳妥和可靠性,在网约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并继续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出行服务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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